在校生
一、保留入学资格、保留学籍、降级、休学、复学、退学
办理时间:降级、复学原则上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
办理流程: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按程序提交申请,各相关部门进行线上审核。
二、补办学生证
办理时间:双月最后一周的周二上午
办理流程:
1.登陆教务处网站,在“下载专区”处下载《西华师范大学学生证补办申请表》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交学生所在学院;
2.学院汇总需补办的学生名单;
3.以学院为单位,于双月最后一周星期二上午到华凤校区办公楼124室领学生证;
4.填好学生证相关信息后到所在学院团总支办公室加盖注册章;
5.持学生证到华凤校区办公楼213室加盖学校公章。
备注:
1.填写学生证末页所附外地学生假期火车票减价优待的乘车区间时(带薪上学不享受优价待遇),应填写距离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名,学生因家庭地址变更需改变乘车区间时,除持原学生证及所在学院换发证明外,还应持其父母原户口所在地和迁入地的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的证明。
2.学生在校期间,学生证只补办一次。
三、在校生修改个人基本信息
办理时间: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
办理地点:华凤校区办公楼124室(教务科)
办理流程:
学生的身份证号码、姓名、民族等个人基本信息均由学生在报名参加高考时本人填报并确认,在读期间按规定不得更改。学生在读期间如果确因个人特殊原因申请变更姓名、民族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,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合法性证明材料。
1.学生因个人原因更改姓名,除按照规定提交正式申请外,需提交的合法性证明材料包括:
高考录取花名册、新旧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证明、更改姓名原因的支撑材料。
2.学生因个人原因更改身份证号码,除按照规定提交正式申请外,需提交的合法性证明材料包括:
高考录取花名册、新旧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或更正证明。
3.学生因个人原因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双改及双户口修改信息(建议学生保留/恢复学籍所使用的户口),如果学生已经注销了学籍户口且无法恢复,学生需提交的合法性证明材料包括:
(1)学生提交申请和举证材料(高考录取花名册、新旧身份证、户口本,重户注销证明);
(2)学校向公安机关对公核实;
(3)学校向生源地招生机构对公核实;
(4)凭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和两项对公核实材料,以学校正式文件报送四川省教育厅修改。
4.学生因个人原因更改民族信息,只受理一种情况:高考录取库民族与学籍注册民族不一致,学生申请改回录取库的民族。在这种情况之下,学生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: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当地民宗局开具的证明
毕业生
四、出具毕业/学位证明书
办理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
办理地点:华凤校区办公楼124室(教务科)
办理程序:
1.持有效证件到档案馆(北湖校区主教学楼对面办公大楼五楼,联系电话:0817-2314494)查询证书编号;
2.持档案馆开具的证明、2张2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和有效证件到华凤校区办公楼124室办理毕业/学位证明书;
3.持教务处开具的介绍信和毕业证明书到华凤校区办公楼213室加盖学校公章;学位证明书到华凤校区办公楼130室加盖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章。
4.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/学位证明书的复印件交回办公楼124室存档。
备注: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,需要委托人的委托书、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。
五、学历勘误
办理时间:每年3-6月、9-12月
办理地点:华凤校区办公楼124室(教务科)
办理流程:
1.学生申请和举证材料(学生根据陈述的理由,提供相对应的举证材料,证明所述属实、合情合理合规,材料尽量原件扫描,图片端正)。
2.凭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,以学校正式文件报送四川省教育厅修改。